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今天是:

      12316“三农”呼叫中心简介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解读 >> 详细内容
重庆出台失业保险扶贫政策 上调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8-11-07 15:41:18    作者:    来源:    点击:1524

6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失业保险扶贫政策。该政策将加大对城口、巫溪、酉阳、彭水四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支持力度。从201911日起,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90%

受益对象涉及四个深度贫困县

该政策适用于国家确定的我市深度贫困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及户籍地在以上四县的本市失业人员参保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在重庆市外参加失业保险,转入深度贫困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仍按照原有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据了解,失业保险扶贫政策提高了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911日起,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90%

同时,提高深度贫困县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从201911日起,对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放宽深度贫困县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此外,该政策还放宽了深度贫困县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对四个深度贫困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放宽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同时,放宽深度贫困县稳岗补贴受益面。将深度贫困县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纳入稳岗补贴发放范围,相应贫困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该负责人还表示,政策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县失业保险基金调剂力度。即日起,四个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动用本级历年滚存结余存款仍不能保证失业保险金待遇支出的三个月支付,可申请市级调剂金。

          版权和免责声明:如果你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作者尽快联系我们删除